关于发布2021年度马尾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1-06-01 00:00:00   来源:马尾区   评论:0 点击:

>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经研究,现决定发布《2021年度马尾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计划项目,请相关单位按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正式盖章申报材料送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科技管理科(马尾区星发路8号伊时代大厦7楼)。

联系人:严星月 电话:0591-83684270

附件:1.2021年度马尾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马尾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范本)

3.关于印发马尾区“扶持龙头壮大产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

2021年度马尾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任务,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促进全区科技进步与创新,经研究,现发布2021年度马尾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科技计划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在马尾辖区内登记注册、纳税关系归属本区、具法人资格、具备研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高校院所通过“产学研合作项目”形式,以企业为申报主体),申报项目原则上符合本《指南》所确定的支持方向。

二、计划类别

2021年度马尾区科技计划分为工业与现代信息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三个类别项目,按专家组的统一技术评审得分,依次由高往低,分门别类入围立项,立项数量未达到计划立项数量的,按实际立项数立项:

(一)工业与现代信息服务业科技项目

重点支持方向:围绕物联网、新型汽车电子、软件信息及服务业、光电、人工智能(海洋、居家护理等智能机器人等研发应用)、生物医药、食品安全、环保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与高效节能以及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支持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产业带动性强,所开发产品附加值高、市场需求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通过研究和解决产业内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提升我区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技术支撑水平,增强产业集群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做大做强产业规模。

本项目具体分为扶持龙头壮大产业项目、创新项目、在孵企业等子项目:

1、扶持龙头壮大产业项目计划立项数不超过6项,技术评审最低上线入围分数为80分(含),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50万元。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单位为列入“马尾区扶持龙头壮大产业专项行动企业名单”(详见《关于印发马尾区“扶持龙头壮大产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且上年度纳入统计的研发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时须附从国家统计系统打印的上年度《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须加盖公章),合作类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

2、中小创新项目计划立项数不超过6项,技术评审最低上线入围分数为80分(含),技术评审得分第1—2名的,配套经费不超过20万元;第3—6名的,配套经费不超过15万元。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规上企业、规下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上年度实际缴纳税收不低于3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入库且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扶持区内高新技术企业)。

3、在孵企业项目计划立项数不超过4项,技术评审最低上线入围分数为70分(含),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区双创示范中心所属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孵培育企业(注册地及税收在本辖区)。

(二)农业科技项目

重点支持方向:围绕琅岐果蔬生产供给基地建设,支持先进成熟适用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示范。支持科技特派员参与实施的技术开发项目,支持水产品加工、食品安全、冷链物流等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支持农业信息化、智能化控制和精准化服务的改造升级,促进农业科技创新。

计划立项数不超过5项,技术评审最低上线入围分数为70分(含),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申报条件和要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星创天地、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农业公益性科研所站和农技推广机构。

(三)社会发展科技项目

重点支持方向:支持增强科技管理服务能力,可采取定向方式征集。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要求严谨、客观、真实。项目预期技术与经济指标须量化可考核,成果提供形式要明晰,并作为立项后签订《福州市马尾区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的主要依据与内容,在验收时进行考核和评价。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与研究开发费用管理制度,设立研究开发费用专用明细台帐。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41号)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区财政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三)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作为项目负责人,应书面委托企业其他负责人(总裁、总经理、技术总监等)作为项目负责人(委托书应作为申请书附件),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等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请书时,须签《廉洁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与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科技计划:列入失信名单的;其区级立项曾以“验收不通过”结论结题,并被记录及通报的;申报项目(或类似课题)在本年度申报省或市级科技计划的;申报的项目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立项扶持的;其区级项目到期未结题或承担马尾区科技计划的单位(含单位法定代表人)仍有2个(含)项目以上在研的;申报的项目以同一个内容申报不同类别或不同年度的区级科技计划的;其合作类项目的合作内容与企业主营业务不相一致的。

(五)企业申报本年度科技计划只能申请1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不包括资助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无发生安全事故。

(六)项目申请企业2020年度实际缴税(不含其他代缴费用及项目合作单位缴税)应不低于申请资助经费,政策性免税的应提供佐证材料;项目申请企业实际缴税低于5万元的,若项目后期专家技术评审90分(含)以上且入围的,资助经费可安排高于实际缴税额,但上限不超过8万元。

(七)项目起始时间为2021年4月1日,农业、医疗卫生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其他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资金配套

1、为提高企业创新主体意识,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培育壮大全区高新技术产业,本计划根据年度经费预算及立项数,按项目的专家技术评分、项目申请主体是否获评高企资质、上年度税收、固投等指标,设置指标权重比,通过加权平均得分排序,按档次分区间予以配套项目扶持资金;对指标表现优异的项目,在立项数不足、导致本年度科技计划总体预算经费富余的前提下,可适当统筹安排调整配套资金,突破项目申请资金上限额度。

2、本年度立项先期下达30%配套扶持经费,若申报项目在专家技术评审后的实地查勘、合同审核等环节发现存在问题的,立项资金配套将转为后补助方式,即:项目经评审立项、实施研发活动、项目成功验收结题(即验收合格)后,区发改局予以一次性拨付计划投入的扶持经费;项目“验收不通过”(即验收不合格)或被(强制)终止结题的,我局将取消拨付计划投入的资助经费;项目承担单位对我局确定的资助部分要先行垫资,按项目总投资额投入研发活动。

五、其它事项

(一)项目申报起止日期

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申请书获取方式

选择“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点击《2021年度马尾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的“2021年马尾科技项目申请书”链接下载,或加入QQ群774938235获取。

(三)立项流程

1.初审: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填报《马尾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并附营业执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税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及项目有关辅证材料,如专利证书、合作协议、高企证书、项目查新报告、环境及质量认证体系证书、特殊产品批文等复印纸质材料,提交马尾区发改局科技管理科(收件人:严星月;83684270)审核。

2.正式盖章提交:审核通过的纸质申报材料,经申报项目企业盖章及所在园区盖章推荐,统一A4规格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报送马尾区发改局科技管理科。

3.专家评审:由区发改局委托第三方从市科技局专家库随机抽选专家,形成不同类别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

4.立项公示:项目按照申报类别,根据技术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入围立项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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