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经研究决定推荐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等4个单位参与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具体名单如下:
1、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
2、德化县人民政府 (陶瓷艺术)
3、惠安县人民政府 (雕刻艺术)
4、石狮市人民政府 (灯谜)
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6月22日前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市文旅局反映。
联系人:李伟才、黄瑶鸿
联系电话:22118960
传真:22118901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