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9-08-23 00:00:00   来源:泉州商务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财政局、商务局:

  为支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外指〔2019〕5号)要求,现下达你县(市、区)2019年服务业发展资金(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方向)万元(详见附表),款列“ 2160299-其它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科目,请专款专用。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支持大型家政企业特别是参加“百城万村”家政扶贫企业及家政服务员建立家政服务信用记录,并录入到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鼓励家政企业在填报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丰富信用信息记录,逐渐形成分类清晰、标准规范、内容完整、丰富详实的信用记录。

  二、支持加强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宣传,宣传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尽义务;支持开展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活动。

  三、支持建设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其他相关支出。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及省、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要求专款专用,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19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商务局

   2019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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