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百宏聚纤二变项目的批复
2019-03-12 07:00:00   来源:泉州发改   评论:0 点击:

福建百宏聚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准百宏聚纤二变项目的函》(百宏聚纤〔2019〕5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了完善企业供电设施,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百宏聚纤二变项目(项目代码:2019-350582-44-02-002911)。

二、建设单位:福建百宏聚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1.变电站工程:拟建的百宏聚纤二变站址位于晋江市龙湖镇英厝头工业区百宏新厂。

2.线路工程为百宏聚纤二变新建110千伏出线两回,一回接入220千伏山峰变,另一回“T”接于百宏聚纤变线路(西聚蓝线),每回110千伏线路输送容量不应小于100兆瓦。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百宏聚纤二变工程,主变规模3×63兆伏安;

2.新建百宏聚纤二变工程线路工程,一回接入220千伏山峰变,架空线路4.2公里,电缆线路约1.8公里;另一回“T”接于百宏聚纤变线路(西聚蓝线)电缆线路约3.8公里;

3.新建配套光缆通信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800万元,资金全部由福建百宏聚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自筹。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晋江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晋国用((2014)第02107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审批等相关报建手续。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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