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洛江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10-17 00:00:00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经信   评论:0 点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根据《洛江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若干意见》(泉洛委〔2012〕37号)和《洛江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行动计划》(泉洛政文〔2012〕67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区企业技术改造,现就组织申报2014年度洛江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在我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2013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50万元或出口创汇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2、申报项目需符合《泉州市2014年重点产业投资导向》(泉经贸技术〔2013〕843号)的要求,对未列入产业导向,但发展潜力大、前景好的项目,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后,可适当予以放宽标准。

3、设备总投资200万元以上,并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补助资金按照设备购置总额(以税务部门监制发票或海关报关单为准)2%予以补助。单家企业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企业的购置设备发票如已获得2013年度区级技术改造补助,本次不得重复申报。

5、非生产类的设备投资不得申报,如日常办公设备、办公楼电梯、非生产使用的车辆、宿舍楼生活设备等。

二、申报材料

1、2014年洛江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10日企业购置设备的发票(税务部门监制)复印件;

4、企业购置设备发票的清单(附件2);

5、2013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6、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诺书(附件3)。

三、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项目申报由属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及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报送区经贸局和财政局。申报时间截止2014年11月10日。企业在申报期限内未按要求组织材料申报或逾期申报,本年度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采用纸质形式上报,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本次申报通知及表格可登录洛江区经贸局网站(网址:/WebFile/default-42.html)或申请加入洛江区企业QQ群(群号:72609599),到群共享下载。

3、企业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

4、联系方式

(1)洛江区经贸局企业股

联系人:郑丽随、黄晓路

联系电话:22630086,传真:22630155

联系地址:洛江区政府后楼2楼经贸局企业发展股

电子邮箱:lj22630086@

(2)洛江区财政局企业股

联系人:谭江峰、赖超群

联系电话:22637957,传真:22631057

联系地址:洛江区政府后楼5楼财政局企业股

附件:1、2014年洛江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

2、洛江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设备发票清单

3、洛江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诺书

泉州市洛江区经济贸易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14年10月17日

抄送:市经贸委、市财政局,蔡常务副区长,存档(二)


附件1:

2014年洛江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企业及项目

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总投资

资金来源

预计年新增效益

银行

贷款

企业自筹

其中设备投资

申请金额

销售

收入

利润

税收

 

 

 

 

 

 

 

 

 

 

乡镇、街道办事处意见(盖章)

区经贸局意见(盖章)

区财政局意见(盖章)

企业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洛江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购置设备发票清单

企业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发票日期

发票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金额

(万元)

1

2

3

4

5

6

7

8

附件3:

洛江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诺书

洛江区经济贸易局、洛江区财政局:

我单位 项目申报2014年度洛江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其中设备投资 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单位承诺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所获得的专项补助资金仅用于申报项目的相关费用,不挪作他用,并在规定的项目建设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

我单位若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退还申请专项资金所获得的项目补助资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名): 申报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