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投保农户实施保费补贴
两类农业保险将覆盖13个粮食主产省份所有产粮大县
7月6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针对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政策进行解读。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表示,针对稻谷、小麦、玉米这三大粮食作物开展的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将逐步从在6省产粮大县试点扩大至覆盖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所有产粮大县,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投保农户实施保费补贴。
邹加怡表示,前期试点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受到广大农户的欢迎,因此此次决定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前期试点过程中,试点险种的亩均赔款高于直接物化成本保险95.5%,高于大灾保险22.8%,极大鼓励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试点地区的三大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一共增加了38.28万亩,同时保证了农民的粮食收益,防止脱贫的农民再次返贫。
这两类保险的提标扩围时间表已经明确,今年首先要覆盖13个粮食主产省份大约60%的产粮大县(500个),明年覆盖这些省份的全部产粮大县,所有农户都可以投保。其中,完全成本保险覆盖农业生产的总成本,包括了直接物化成本、土地和人工成本,主要功能是弥补主要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等导致的损失;种植收入保险主要是覆盖农业种植收入因为价格、产量波动而导致的损失,这两种保险的保障水平最高都可以达到相应品种种植收入的80%。
农业保险出险概率较高,保费收得高又会影响农户投保意愿,因此如果没有财政的支持很难持续。此次三大粮食作物的农业保险政策扩面提标,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投保农户实施保费补贴,在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以及东北地区补贴45%,对东部地区补贴35%。邹加怡介绍,近些年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工作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2020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规模达到815亿元,成为全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最大的国家,财政支持是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此次政策同时明确要求承保机构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也就是承保机构经营的成本不高于20%,实现“保本微利”的要求。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王克冰解释,这一要求的目的是为了降本增效,保护农户的利益,按照去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815亿元测算,综合费率每下降1个点,就相当于向农户让利8亿元左右。同时他认为,把综合费用率控制在20%以内也是符合客观规律、现实可行的,这几年农业保险的综合费用率实际是23%左右,随着保费实施范围扩大加之各种科技手段的辅助都会促进综合费用率的降低。
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降低,并不意味着资金使用效率的降低。农业保险发挥了重要的杠杆作用,去年,中央财政拨给农业保险补贴资金285.39亿元,为1.89亿农户提供风险保障的规模实际达到了4.13万亿元,相当于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效果放大了145倍。农业保险也让财政资金使用更精准,谁受灾发给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还能形成协同效应,投保农业保险,农户提高了信用等级,贷款更容易,也降低了银行信贷的风险,实现了“1+1﹥2”的效果。
虽然发展迅速,我国农业保险仍存在一些发展短板,比如“扩面、增品、提标”还有较大的空间,保险服务支撑系统特别是数据信息支撑还不够,承保机构服务基层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邹加怡表示,今后要继续加强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加快建设农业数据信息平台,还要畅通农业保险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加强承保机构的资质管理,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记者 赵展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