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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三明市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6-24 10:04:32   来源:三明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科技局、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鼓励开展研发活动,现将2021年度三明市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次征集引导性项目只予立项,但不另安排项目经费支持。

  二、项目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十条所列基本条件,即:

  (1)在三明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院可以系或二级学院为项目申报单位);

  (2)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基本技术装备与设施;

  (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

  (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资信;

  (6)科技项目负责人和科技项目组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科技项目的研究工作,科技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科技项目负责人法定退休年龄。

  2.各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申报项目数一般不超过10项,其他单位申报项目数一般不超过5项;各县(区)推荐项目总数不受限制,但应承担项目实施管理责任。

  3.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不超过2项。

  4.项目研究工作原则上要求立项之日起三年内完成。

  5.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需要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培养后备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在同等条件下,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的项目将优先给予立项。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书按《三明市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的格式编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协议复印件),相应电子材料1份。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单位属地县(市、区)科技局确定推荐项目并汇总申报材料后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市级以上各单位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

  3.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市级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申报已纳入“一趟不用跑”办理,建议各县(市、区)科技局、项目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邮寄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地址如下: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215市科技局窗口,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联系人:张丽萍,电话:0598-7500106,电子邮箱:smkjjzwzx@。

  4.各往年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做好已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各项目主管单位加强督促指导。

  附件:三明市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申报书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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