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平原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联合审查意见书
2019-07-16 00:00:00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平原中心幼儿园(改扩建)

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联合审查意见书

 

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我局于2019年618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平原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一阶段施工图》(项目统一编码:2018-350128-82-01-051200)联合审查申请。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联合审查、集中公示后,决定如下:

一、关于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查意见

(一)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基本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可以作为下一步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二)该项目编制的工程概算基本符合有关工程概算编制规定,项目工程概算为2582.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62.26万元。该项目总投资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

二、关于施工图的审查意见

该项目施工图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你单位要做好与周边市政配套设施的对接。

三、关于招标控制价的审查意见                                       

该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审定金额为15821778元(人民币:壹仟伍佰捌拾贰万壹仟柒佰柒拾捌元整)。

、其它

该项目于2019年626日至2019年630日在中国平潭网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控制建设标准,细化工程预算,落实建设资金,加强科学管理,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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