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岚经发〔2018〕468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认定流程,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初审、总部经济产业工作小组研究,认定平潭青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福建易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为总部经济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9年5月23日至5月29日(共7天)。如对以上两家企业认定为总部经济企业有疑义的,请及时向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反映,联系电话:23163009,陈女士。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2019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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