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期,我们介绍了《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和常用条款。本期,我们将对申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做一个重点答复。
一、受聘和受派类人才的年薪包含哪些项目?
可列入年薪计算范围的项目,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基本工资、住房补贴、考核奖励、医保社保等。不含期权、股权和分红激励、科研成果转化等。
二、受聘和受派类人才的医社保和个税都要在福建缴交吗?
医社保可以不在福建缴交,但个税要在福建交。
三、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第7条中,“师从符合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的博士”,“师从”如何把握?
“师从”指硕士、博士论文的导师。
四、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第20条规定,“经符合A类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推荐”,此推荐人是否一定要在闽工作的?
该推荐人只要符合A类资格条件即可,不一定要在闽工作的。
五、年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市值100亿元以上,年税收5000万元以上,公司规模3000人以上,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证明?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申报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上市企业公布的年报等。
六、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第8个条件中,是否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是,只要符合其中条件之一即可。例如,受聘于省级以上高科技企业等用人单位的核心科研人员,只要年薪达到受聘类基本条件(企业4倍,事业单位2.5倍)即可。
七、受聘类和受派类的基本条件要求人才来闽后“担任高管以上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职务”,什么是“相当技术职务”?
以下情况可以视同有“相当技术职务”进行申报并确认:①所在单位重点项目或项目攻关小组技术负责人(排名第一、第二位);②集团或区域法人公司首席科技官(技术官)、总工程(架构)师、副总工程(架构)师;③按企业高管(含二级公司主管)进行定薪定级的专业技术、科研人员;④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⑤入选省教育厅、财政厅“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的闽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八、申报人是否有年龄、学历限制?
除按B类第7条条件申报的限制在55周岁以下之外,其他没有年龄限制。
除申报条件中要求博士学位的限制之外,其他没有学历限制。
九、安家补助用人单位如何使用?须一次性发放给人才个人吗?适用范围如何?
安家补助由用人单位统筹使用,可一次性发放,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多次发放,但只能用于引进人才本人及其家属,并在聘任结束前全部发放到位,用人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使用范围包括基本工资、购房租房补贴、考核奖励、医保社保(含本人及家属,含大额医疗保险)、无固定收入配偶就业补助,以及聘用合同明确列入薪酬的其他补助,不含期权、股权和分红激励、科研成果转化等。
十、外籍引进人才的用人成本高,安家补助可否适当提高标准?
外籍引进人才安家补助标准,可以上浮30%。外籍引进人才指加入外国国籍的引进人才,不含从港、澳、台地区引进的人才。
台湾户籍人才还可参看《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申报确认实施办法(试行)》,我们将在后续推出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