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2-08-16 00:00:00   来源:南平财政   评论:0 点击:

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文 号:闽财农[2012]73号 2012-06-01
有关项目县(市)财政局、农业(茶业)局,省林业厅:为加快发展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农业,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生态茶园,提升茶园水土保持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经研究,2012年我省继续实施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项目(以下简称现代茶业项目),支持茶叶主产区发展优质安全高效茶叶,促进我省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12年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项目申报等工作。 联系人:省财政厅农业处 安瑞英(0591—87097565)省农业厅种植业处 高 峰(0591—88016970) 附件:1、2012年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预安排表2、2012年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3、2012年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格式4、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文本5、2012年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明细表6、2012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整合情况表7、2012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成效情况表8、2012年现代农业(茶业)项目实施、资金拨付进度表 附件2: 2012年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现代茶业实施目标继续围绕“五促进、两带动”的目标组织实施,着力改善茶园生态环境,提高茶叶品质和效益。“五促进”即:促进茶园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促进茶树品种结构更加合理;促进茶叶加工环境与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促进农民增收明显加快;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两带动”即: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带动地方整合支农资金投入现代茶业,带动社会资金投向当地优势特色茶产业,实现现代茶产业的跨越式健康发展。二、扶持环节与建设内容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2012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的关键环节是高效安全生态茶园建设和茶叶初制加工清洁化改造工程。(一)生态茶园建设根据“规划科学化、建园梯层化、路网水泥化、路旁绿树化、梯壁留草化、用水灌溉化”的原则开展高效安全生态茶园建设,通过遏制盲目开山种茶,培育土壤肥力,有效控制茶园水土流失,增强涵蓄水功能和防御病虫害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茶叶产量和质量,促进茶产业持续、健康、高效发展。(1)茶园生态建设。要做到“山顶戴帽,山腰结带,山脚穿鞋”,一是在茶园顶部、周围种植防护林,选择乔木型树木,种植4—6行,行距5米,林间栽种灌木树种;二是在茶园干道、支道种植行道树,在茶园空闲种植绿化树,香樟、木麻黄、天竺桂等乔木型树木,平均5米种植一株;桂花等小乔木型树木,平均1.5—2米种植一株;行道树之间应进行绿化,种植山茶花等灌木型植物、野菊花等菊科草本植物或百喜草等禾本科匍匐性植物;三是梯壁种草或留草,在茶园中套种平托花生、百喜草、圆叶决明、爬地兰等绿肥,提倡充分利用当地山草资源,进行地表覆盖。(2)茶园道路建设。完善茶园道路建设,茶园道路应进行硬化,达到晴雨畅通的标准,干支道宽度3.5米以上,水泥硬化宽度2.7米以上、厚度15厘米以上;步道宽度0.8米以上,采用水泥硬化(厚度8厘米以上)或采用防腐木铺设等硬化。(3)茶园排、蓄水系统建设。在茶园修筑截水沟、跌水沟,在空旷地或田林交界处,平均每3亩茶园建立一个约3立方米蓄水池或蓄水坑,做到有水能蓄、涝时能排、旱时能灌。(4)前埂后沟茶园改造。已开垦成梯田但不规范的茶园,要修整成园边有蓄水埂、内侧有排水沟的标准茶园,提高蓄水保土能力。(二)茶叶初制加工清洁化改造工程(1)初制厂生产环境清洁化。重点对车间内地面、墙体、门窗等按照食品加工场地卫生要求进行改造,对车间内排湿、排汽、防蝇、防虫、防鼠设备等进行完善与更新。同时对厂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达到道路便捷、环境绿化、厂区美化的标准。(2)茶叶加工燃料清洁化。实行热源供应与茶叶加工工作面有效隔离,做好防尘、防烟等措施。使用电、气等洁净能源。(3)茶厂加工设备清洁化。使用清洁卫生的加工机具设备。(4)茶叶加工流程清洁化。推广离地晒青、凉青技术与设备,推行加工环节的不落地、连续化、自动化。(5)建章立制,实现加工规范化。建立与完善加工技术规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加工档案,实现产品质量的全程控制,为产品无公害化提供保障。三、资金用途与补助标准(一)生态茶园建设全省共计划建设5万亩生态茶园,茶园要求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在100亩以上。各项目点要按照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根据项目点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开展项目建设,缺什么建设什么。补助范围和标准:1、茶园种植防护林、行道树、绿肥、护梯植物等茶园生态建设300元/亩;2、硬化茶园干支道15万元/公里;3、茶园蓄水池或蓄水坑400元/立方米;4、前埂后沟茶园改造100元/亩。(二)茶叶初制加工清洁化改造全省共计划清洁化改造茶叶初制加工厂150个,初制加工厂要求厂房面积300平方米以上。项目县财政、农业(茶业)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制定的《福建省茶叶初制厂改造规范》(试行)的要求,指导项目单位规范项目建设。补助范围和标准:开展车间新建、改建和设备更新,燃料清洁化,环境整治等。中央财政资金每个初制加工厂补助20万元。四、项目申报2012年福建现代茶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对象原则上为县级以上龙头企业、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茶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茶农户较为集中的实施点可由乡为单位组织申报。本次申报的项目不与农发办已支持的项目重复,不与2008—2011年现代茶业项目实施内容相重复。项目县(市)中属于“福建农村青年致富种子工程”成员的企业、茶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符合本项目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应给予优先申报。现代茶业项目由各项目县(市)财政、农业(茶业)部门联合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为扶持我省正山小种红茶生产发展,在武夷山自然保护区内实施的项目(含桐木村),由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单独进行申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53号)要求,一般发展水平项目县还需按照本指南要求,在去年项目基础上继续开展千亩高优茶业发展示范片建设。寿宁、漳平、建阳等三个县(市)要建立张天福有机茶种植技术示范片。2012年本项目采取预申报制度,各项目县(市)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茶业发展规划,按照申报指南精神和预安排资金额,有选择地申报项目内容,认真编制2012年度现代茶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3)。项目申报需报送项目申报请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文本(格式见附件4)、整合资金和项目实施明细表、项目实施点的林业基本图、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建设的前的照片资料及其他必要的附件,并填报2012年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明细表(附件5)、县级整合资金明细表(附件6),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分别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各2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cztnyc@和fjxdcy@,电子文档要确保与纸质文件材料一致。项目申报单位要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五、项目审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将对各地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综合各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基础条件及当地实际情况,对各项目县建设内容、预安排资金进行调整,经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补助资金,将作为项目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的依据,项目建设内容如有调整,须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批准。六、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县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组织人员专门从事现代茶业项目的实施,严格管理,按进度完成任务。2、认真编制方案。项目实施县(市)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筛选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承担主体,落实项目承担单位和实施地点,并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进行资金配套。项目实施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项目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到人,确保落实。各地整合资金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指标。3、加强资金管理。各项目县要按照《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1]55号)有关要求,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项目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得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设立单独专项,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以及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4、注重总结宣传。项目县要有计划地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方式,宣传支持现代茶业发展的政策和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力。随时掌握和总结各地发展优势特色、安全高效茶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上报。每个项目县每两个月要向省厅至少报送一篇信息,每个月至少一条新闻或简报,宣传报道将列入考核内容,省级以上媒体、刊物及省级以上领导关注茶叶的报道给予加分。省财政厅、农业厅将定期通报信息报送情况。5、强化过程监管。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与管理,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实时报告制,每季度末项目县需向省财政厅、农业厅报告进度(附件8),切实确保项目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报告和进度列为项目绩效考核的内容。各地要加强与相关支农政策和项目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力度,做大资金规模,着力支持茶产业发展。12月25日前上报当年项目实施总结至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并填报相关报表附件6、7),对未及时上报总结的,将进行通报。6、强化检查验收。项目实行县级验收、集中评审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县财政、农业(茶业)部门对每个项目点进行绩效考评和实地验收后,形成农财两家联合的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抽查,并对各地项目执行情况和省级以上领导视察项目等进行年度考核评分,实行末尾淘汰和动态管理。对项目任务完成不好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并调整或取消下年度项目资金额度,对项目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的地区,将适当增加下年度项目数量和资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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