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现代农业(油茶)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12-08-16 00:00:00   来源:南平财政   评论:0 点击:

2012年福建省现代农业(油茶)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根据《福建省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技术培训和试验示范为载体,以夯实良种壮苗为基础,强化对栽植管理实用技术的研究、总结、集成、创新、推广,加快油茶示范片(带)建设步伐,加强油茶精深产品的研发,大力开展茶果综合利用,不断提升油茶产业的整体效益。通过项目的示范带动,引导和带动油茶种植业主自觉使用良种良法,以此推动全省油茶造林经营水平的提高,并不断完善现有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建设,从而实现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二、建设内容 (一)新造油茶示范片(带)建设主要在山脚田边营造油茶示范片(带),选用经过省级以上良种审定机构认定的油茶优良品种(品系),根据造林地条件、生态环境保护等因地制宜地应用相应的丰产栽培配套技术,高标准投入,要求有:①主要建设山脚田边示范片(带),对坡度25度以下的缓坡地、具备油茶防火林带建设条件并与规划建设的山脚田边示范片(带)相连的山脊,可以适量建设示范带,暂不建设单独的山脊示范带;②造林密度为100株/亩;③林带建设宽度控制在15米至30米,往山脚农地延伸的扩至50米;④每一条示范带建设应尽可能相对连接成线,最短的不少于2公里(可包含道路、河流、原有防火林带等阻隔带宽度);⑤须使用本省油茶良种基地培育的二年生油茶良种苗木;⑥实行“大穴、大肥(基肥)、大苗”栽植,并回填表土栽植后,苗木四周放稻草等覆盖物并压上薄土;⑦科学规划建设蓄(引)水灌溉设施、道路和排水沟,以利于水土保持和经营管理。 (二)油茶种苗基地建设及良种苗木造林油茶良种培育基地管护。开展油茶良种培育基地抚育管理,通过实施修枝、施肥、垦复等措施,提高油茶良种培育基地的生产能力,其中:管护采穗圃370亩、种质资源库100亩、测定林480亩、母树林50亩。油茶良种苗木造林。根据我省油茶产业发展的种植规模,扶持油茶造林良种苗木造林,确保造林单位使用本省油茶苗木培育基地的良种苗木。三、补助对象中央油茶生产发展资金全部用于邵武、浦城、尤溪、大田、连城、长汀、永泰、闽清、福安、柘荣等10个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油茶项目县(市)新造油茶示范片(带)。2012年项目资金额度见附件9。省级油茶生产发展资金1.安排100万元用于补助油茶良种培育基地管护。项目由省林科院牵头,联合闽侯桐口国有林场、福安化蛟国有林场、顺昌县国有林场、仙游县菜溪浔阳油茶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实施。2.安排500万元用于11个县油茶造林单位的良种苗木补助,其中:延平20万元、建阳50万元、政和50万元、清流60万元、宁化40万元、建宁30万元、新罗50万元、上杭50万元、平和20万元、永春30万元、寿宁100万元。省级整合配套资金(防火专项)安排500万元,用于扶持邵武、浦城、尤溪、大田、连城、长汀、永泰、闽清、福安、柘荣等10个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油茶项目县(市)的新造油茶示范片(带)建设。具体资金额度见附件9。四、扶持环节油茶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扶持环节为新造油茶示范片(带)建设和油茶良种培育基地管理及良种木造林,其中财政现代农业油茶示范带建设,各项目县(市)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择包括种苗在内的2-3个环节列入补助范围。五、补助标准 (一)新造油茶示范片(带)建设对符合申报条件和建设内容要求,经批准立项实施并且经验收合格的,每亩补助875元,其中:中央油茶生产发展项目资金每亩补助750元(油茶种苗每亩补助125元),省级财政配套125万元(森林防火专项资金)。(二)油茶良种基地建设及油茶良种苗木造林油茶造林必须使用当地油茶苗木培育基地生产的2年生以上良种苗木,每株补助1.25元;油茶采穗圃、种质资源库、测定林、母树林管护每亩补助1000元。六、申报条件(一)党政领导重视。能够把油茶产业作为发展山区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加以重视和支持,并从财政资金中安排出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油茶产业发展;成立油茶产业发展领导机构,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在资金、技术和力量等方面采取措施,有效调动群众经营油茶林积极性,促进油茶产业发展,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新农村建设。(二)群众积极性高。当地群众对发展油茶生产的需求比较迫切,主动参与,且该项目的实施能对群众致富和当地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影响。(三)具备一定基础。1.申请油茶示范片(带)建设的项目县,要求油茶林总面积在5万亩以上,或虽总面积达不到5万亩,但相对集中在一、两个乡镇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有适合油茶种植的立地条件好、光照充足的造林地,使用本省油茶良种基地培育的油茶良种苗木。2.申请油茶造林的项目县,要求今冬明春油茶造林任务3000亩以上,油茶造林使用的苗木必须是当地油茶苗木培育基地生产的2年生以上良种苗木,穗条来源清楚、分系育苗、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有供需苗木合同(协议)。3.油茶良种培育基地必须是列入2011年现代农业(油茶)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建设且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油茶采穗圃、种质资源库、测定林和母树林。七、申报程序各项目县根据本地油茶发展规划,按照本通知精神和项目资金控制数,将建设项目落实到建设地点(小班)和业主,新造油茶防火林带要求开展小班作业设计,详细说明建设用地现状(含林地来源及坡向、坡度等因子),明确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和水土保持配套措施,并随附相关的图表。编制2012年油茶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内容包括主导产业发展状况、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概算、支农资金整合方案、资金具体用途和补助标准、组织保障措施、项目目标以及预期效益等八个方面。各有关项目县财政、林业部门要在2012年7月10日前报送现代油茶产业发展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2-5等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将对各地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标准文本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综合各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资金筹措及保障措施等因素,核定实施方案。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将作为项目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的依据。核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如有调整,须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批准。八、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保障。各项目实施县要成立由县(市)党政领导任组长,财政、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到领导挂帅、人员充实、责任明确、分工协作,齐心协力落实各项工作。承担单位严格按项目要求,按进度完成任务。(二)认真编制方案。各项目实施县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项目承担单位和实施地点,并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进行资金配套。项目实施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项目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到人,确保落实。(三)认真整合资金。各项目县以油茶生产发展资金为龙头,以立项扶持的油茶项目为平台,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各类支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统筹用于支持现代油茶建设。各地整合支农资金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评价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指标。(四)加强资金管理。各项目县要按照《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2〕55号)有关要求,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项目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得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设立单独专项,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以及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 (六)注重总结宣传。项目县要有计划地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方式,宣传支持现代油茶的政策和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力。随时掌握和总结各地发展优势特色、安全高效油茶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上报。每个项目县每两个月要向省厅至少报送一篇信息,省财政厅、林业厅将定期通报信息报送情况。(七)强化过程监管。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与管理,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实时报告制,每季度末项目县需向省财政厅、林业厅报告进度(进度表见附表8),切实确保项目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报告和进度列为项目绩效考核的内容。(八)及时总结经验。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有关规定和本地制定的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和使用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严格规范资金用途,加强资金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支农政策和项目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力度,做大资金规模,着力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12月10前需按照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制定、支农资金整合、资金预算管理、组织保障工作、项目完成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等六个方面内容全面总结当年项目完成情况,上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并填报相关报表(详见附表6-7);装订成册的项目迎检材料需于2013年1月31日前上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 (九)强化检查验收。项目实施期间,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将组织有关专家成立督查小组,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完成后,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整体验收,考核组将根据检查情况、项目总结、项目验收报告等对各地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分,对项目任务完成不好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并调整下一年度资金额度。九、本项目指南由省林业厅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联系人:省林业厅造林处周先梅(0591—87879515)、省林木种苗总站赖文胜(0591—87800587)、省林业厅计财处石家泉(0591—87829294)、省财政厅农业处金莲香(0591—87097563)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