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导航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06-07 00:00:00   来源:泉州市市监局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开发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泉政文〔2019〕61号)、《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市监联发〔2019〕15号)、《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20-2021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泉市监〔2020〕75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申报项目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拟立项4个。

(二)专利导航项目,拟立项3个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和10个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近3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未被列入涉黑涉恶和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以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即全额收回项目资金,并列入失信名单,予以公告,3年内不再受理其财政资金扶持申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除项目申报表外,合同(发票)等佐证材料可为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并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

(四)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涉黑涉恶、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等审查,初审合格且涉黑涉恶等审查通过,方可推荐至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五)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执行。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用A4纸打印,按顺序左侧装订成册。

每个申报项目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电子邮箱:qzyycjk @ ,邮件主题命名格式: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电子版材料应该包括全部申报材料的pdf格式版本及项目申报表的word格式版本。

五、申报时间

(一)市级以上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以及申报产业规划类项目的单位组织好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件,于2021年7月10日前直接报送至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二)其他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申报单位组织好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其中市局3份,县级局留存1份),同时提交电子件,报送至所属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件报送至我局。

联系人:吴松巍,联系电话:22118711,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342室,电子邮箱:qzyycjk@。

  

附件:1.2021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指南

   2.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表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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