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2022年6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22-06-29 06:00:00   来源:三明市建宁县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月29日我局拟对和骏工业卫浴配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967158、3982218(带传真)

  电子邮箱:jnhb3982218@

  通讯地址:建宁县商会大厦6楼

  邮政编码:354500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9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和骏工业卫浴配件生产建设项目

福建建宁经济开发区翔飞路19号C、D幢

建宁和骏工业有限公司

福喆枘鑫(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福建建宁经济开发区翔飞路19号C、D幢,项目设计建设规模为年产下水器600万套、花洒280万套,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地面积10198.79m2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注塑冷却水和造粒冷却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生产车间外延100米包络范围设置环境防护区,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注塑工序废气、造粒工序废气经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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