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维护良好的河道采砂管理秩序,进一步加强河湖采砂管理。按照《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要求,现将三明市各地有河道采砂管理任务的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三明市水利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