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泰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1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11-27 00:00:00   来源:三明市泰宁县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0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868101

电子邮箱:wd2421@

通讯地址:泰宁县环境保护局综合股

邮政编码:3544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闽江饭店至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项
目 (一期

主要工程范围
金溪南岸邹家源、白土村 至污水处理厂沿线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慧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污水管道约
8km 一体
化预制污水提升泵站 一座,
规模为 1600 吨 天

(一)大气环境

施工期:施工现场用制式彩钢板进行围挡,每天2~4次洒水,减少扬尘。

运营期:加强泵站管理,缩短清理周期,减少泵站恶臭影响。

(二)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期避开雨季,做好物料防雨措施,施工区做好雨污分流。

运营期:做好管道维护,防止污水漏排。

(三)声环境

施工期:加强设备管理,做好设备维护,严禁午夜间施工。

运营期;泵站周围做好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开挖土方做到及时回填,减少水土流失,废弃料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泵站格栅废弃物及时清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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