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林贷”,林农自己的“加油卡”
2019-07-05 17:42:59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首页>>最新资讯>>媒体聚焦   评论:0 点击:


将生态公益林或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作质押担保,对生态公益林或天然商品林权利人实施授信贷款。今年,明溪县林业局联合信用合作联社创新推出林业普惠金融产品“益林贷”,截至5月,已发放“益林贷”贷款497.75万元,受益林农118户。

“春夏之交高温高湿,是毛竹林抚育、病虫害防治的关键时期,此时投入事半功倍。我们村80%的农户都在经营竹林,谁没遇上手头紧?幸亏‘益林贷’及时解决了难题。”明溪县夏阳乡瓦溪村村主任邓芳武说起“益林贷”,连声称赞。

什么是“益林贷”?是指借款人以合法、可持续的生态公益林或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作为质押担保,由明溪县信用合作联社作为贷款人发放的一种创新型林业普惠金融贷款。由于利率较低,操作简单,“益林贷”被当地许多林农形象地称为“农民自己的加油卡”。

2016年3月以来,我省全面停止天然商品林的商业性采伐,严控生态公益林采伐利用,银行对天然林、生态公益林拒绝提供贷款业务。许多林农手握林权证,拥有明晰产权的森林资源,却无法转化成为资产。

怎样才能让青山变成金山,解决林农融资难、贷款难的情况?

明溪县林业局多方探索,按问题导向创新破题,将如何盘活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这部分森林资源,使之转变为资金、资本,作为深化改革的重点方向,不断推进林业金融创新工作向更深层次拓展。

为此,明溪县林业局和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研究制定生态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融资渠道,支持农村金融改革与林业发展,让金融的活水注入青山来。

明溪县林业局局长李毅介绍,“益林贷”的对象广,包括合法持有《林权证》(或《林地经营权证》)和生态公益林或天然商品林资源的企业法人、合作社、家庭林场(农场)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额度高,原则上不超过年度生态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补偿金收入的30倍,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3年,利率低至每月3.9875‰。

目前,明溪县正在以“益林贷”探索拓展深化林业金融服务。一方面,通过实施新用户、信用村评星分类管理,对信用等级高、经营产出高的林农大户及散户逐步提高授信额度。与此同时,借鉴“益林贷”模式,探索“毛竹林经营权+信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信用”“农村住房+信用”等新模式,让更多的绿水青山转为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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