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优化林草业发展五大环境
2019-07-02 16:52:16   来源:中国林业新闻网>>新闻中心>>要闻>>综合新闻>>   评论:0 点击:


7月1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优化我省林草业发展环境的指导意见(试行)》施行,四川将全面优化林草业发展的政策法治、服务、投融资、市场、舆论五大环境。

政策法治环境方面,四川将加大林草政策法规立改废释推进力度,确立企业“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直接投资、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林草保护和建设,鼓励各地实施一批生态修复、国土绿化、林业碳汇、林草产业重大项目。社会主体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公益林成片面积超过500亩的,可利用不超过3%、最多50亩的土地开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产业。

服务环境方面,四川将天然林、防护林和非国有特种用途林的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外无收费”。

投融资环境方面,四川将采取差别化的林草业财政支持政策,将社会主体建设花卉基地、森林康养设施贷款纳入省级财政贴息范围,统筹各类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竹资源培育。健全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将按规定划定的生态竹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林业产业发展风险基金,探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工商资本投资林草建设并通过银行融资的,符合条件的将给予3%的林业贷款贴息。

市场环境方面,四川将打破地域壁垒,推动健全市场准入机制。搭建电子商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

舆论环境方面,四川将厘清政商交往边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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