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整治柑桔种苗生产交易市场
2019-04-11 06:00:00   来源:大理州林业局   评论:0 点击:

4月7日,宾川县市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越析广场附近花卉市场和北塔路农贸市场上出售的柑桔种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向广大经营、生产、销售柑桔苗木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宣传,对柑桔黄龙病的综合治理和柑桔苗木市场管理的必要性、紧迫性进行科普宣教育,现场发放《植物检疫条例》200份、植物检疫告知书200份。

近期,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宾川县柑桔种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和"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的工作思路,通过宣传培训、调查摸底、集中整治、依法处理、检查验收、常态巡视等手段,对全县境内柑桔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生产、销售行为进行全面整治,规范柑桔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柑桔种苗质量,防止柑桔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促进全县柑桔产业健康发展。通知明确要求,一是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柑桔种苗。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柑桔种苗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或者违反种子生产许可证规定生产柑桔种苗。已具备育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到县农业农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生产柑桔种苗;不具备育苗条件、不办理相关手续就育苗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自行处理完毕;既不办理相关手续,又不按规定处理的,届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理。

二是坚决打击无证非法经营销售柑桔种苗行为。要在我县境内上市经营销售的柑桔种苗必须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全国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苗木检验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和标签,"四证一签"齐全,必须在县城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镇指定的地点进行销售。违规经销或者"四证一签"不全,联合执法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从严处理。

三是坚决管控非法调运柑桔无证种苗。交通、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公安局、商务、邮政和快递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检路查,从事物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证书不全向县内外调运或者从县外调入的柑桔种苗。严禁不合格柑桔苗木流通,"四证一签"不全非法调运柑桔种苗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四是科学推广使用柑桔无病良种苗木。禁止使用露天苗圃培育的柑桔苗木和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柑桔种苗,禁止从疫区或外县购进有检疫性有害生物柑桔种苗,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柑桔种苗生产基地上从事使用带病害接穗接种实验。种植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柑桔种苗的,必须自行铲除销毁;拒不执行,导致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扩散、蔓延,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宾川县林草局 杨云 李剑)

信息来源:宾川县林草局 杨云 | 责任编辑:大理州林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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