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建筑工程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
2020-12-25 00:00:00   来源:安溪县-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评论:0 点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暨工程质量月大检查的通知》(安建〔2020〕88号),我局抽调施工、监理单位业务骨干及有关股室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三个检查小组对建筑工程进行综合检查,检查及处理情况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共随机抽查在建工程项目35个,检查情况表明,建筑市场方面能够不断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积极推进劳务实名制管理,工程项目责任主体的建筑市场承发包意识明显增强,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行为不断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本次抽检了88个混凝土主要受力构件强度,现场取样建筑用沙9组,水泥7组,钢筋11组;全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受控,基本能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二、存在问题

1.建筑市场方面。部分受检项目的备案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差,检查时无故不在施工现场;经核查监理例会、验收记录及现场询问,发现个别项目主要负责人、劳务负责人、专业工程项目负责人长期未到岗履职,相关文件存在代签、未签现象;部分受检项目的备案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工作关系证明未能按规定备存;部分主要建筑材料采购、机械设备采购和租赁合同未能提供;主要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款项支付凭证和税务发票未按规定在项目现场留存备案;部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等未按规定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2.工程质量方面。部分受检项目的主要受力构件拆模后存在不同程度的外观质量缺陷,部分砼外观质量缺陷擅自修补,未能及时做好缺陷记录及修补记录;部分受检项目砌体工程门窗洞口固定实心砌块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外墙砌体竖缝砂浆不饱满,个别构造柱后置钢筋及后置拉结筋有缺失现象;部分项目工程内业资料未能及时整理到位。

3.施工安全方面。个别项目外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足,模板支撑未按规定设置纵横双向水平杆和扫地杆,顶托自由端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范围,临边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项目现场机械设备未连接PE线,违规使用排插,临时用电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临时消防系统未按规定逐层配备水枪水带,未配备灭火器或配备数量不符合要求,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个别起重设备附墙件抱箍未顶紧,塔吊力矩限制器螺母及弹平垫缺失;个别项目存在使用箍筋相互钩连的方式吊运箍筋等。

三、处理意见

(一)给予表扬

1.印象春天小区1#-3#楼、5#-8#楼、S-1#楼、S-2#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单位:福建省同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冯亮,监理单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福平)

2.安溪县力志璟峰项目(施工单位:福建五建武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益欣,监理单位: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林萍波)

3.盛桥印象家园5-9#楼工程(施工单位: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项目经理:黄泽华,监理单位:福建阳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杨鸿鸣)

以上3个项目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较好,对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予以全县通报表扬。

(二)给予批评

1.剑斗镇中心小学工程(施工单位福建永东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何强,监理单位:杭州大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陈惠忠),存在楼梯临边防护未设置、提前拆除外脚手架连墙件及剪刀撑、脚手板未满铺等问题;

2.安溪县永安小学一期工程(施工单位:福建晋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谢敏树,监理单位:福建阳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许江培),施工电梯开关箱PE线位置错误、钢筋加工场设备有的未接PE线、2#楼未配置灭火器、临边防护未到位、部分裸露土体未覆盖;

3.泉州市凯鹰电源电器有限公司3#宿舍楼(施工单位:福建省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潘耿春,监理单位: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总监:赵元岗,),7层楼面局部框架梁砼外观存在露筋、蜂窝、空洞现象,施工、监理项目部人员未在现场履职,落地式脚手架未能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对以上3个项目的相关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三)执法建议

1.银领国际3#楼工程(施工单位:福建省安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华源阳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落实,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责令停工整改;

2.安溪县农商银行湖头营业楼1号楼工程(施工单位:江山(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较差,脚手架、施工电梯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整改;

以上两个涉嫌存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由我局予以立案查处。

四、下阶段工作

一是要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组织辖区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和公示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抓实抓细安全生产的“四个关键”,即抓危大工程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抓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人员的持证上岗,抓城郊结合部、工业园区等关键区域的安全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常压、高压态势。

二是要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检查频率,督促建机一体化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一体化企业对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抓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及时消除设备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要强化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的质量管理,重点加大对建筑(生产)用砂的监管力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落实主要材料报审及溯源网上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强化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力度,严守结构安全底线。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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