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黄少雄等4位同志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通知
2020-12-23 00:00:00   来源:鲤城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黄少雄等4位同志为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公布如下:

黄少雄、林舒莹、田晶晶、吕晋炜

以上仲裁员聘任期均为五年,从公布之日起算。

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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