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丰统〔2015〕21号
泉丰统〔2015〕21号
泉州市丰泽区统计局关于召开
规模以下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布置
暨业务培训会的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定于 2015年3月11日 召开规模以下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布置暨业务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布置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二)讲解规模以下工业调查方案和指标讲解;
(三)联网直报操作说明讲解;
(四)总结交流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
二、培训时间
2015 年3月11日 下午3:00前报到,3:30准时开会。
三、培训地点
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楼309室(农林水局会议室)
四、参训人员
各街道统计人员、各有关单位统计人员。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违法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联系人:小洪
联系电话:22502528
附件1:报表类型、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
泉州市丰泽区统计局
2015 年3月10日
附件1:
一、报表的种类及报送时间
1.报表种类:
(1)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季报)(表号:B211表)
(2)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年报)(表号:B111表)
2.报送时间:
2015年前三季度报送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季报)(表号:B211表)于3月10号前、6月10号前、9月10号前纸质报表报给街道统计人员;于3月18号前、6月18号前、9月18号前网上直报报送。
2015年第四季度报送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年报)(表号:B111表)于12月10号前纸质报表报给街道统计人员;于12月18号前网上直报报送。
二、报送报表方式
1. 各单位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表,并在规定日期前将纸质报表加盖公章交给街道统计人员;
2.在规定日期前直接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门户”网站()左边“直报用户入口-->一套表企业填报登录(京云万峰)”报送统计报表,用户名和密码都是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中间的横杠要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