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扶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支持耕地地力提升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2016-12-22 00:00:00   来源:德化县-政府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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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德化县扶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支持耕地地力提升实施意见(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德化县扶持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实施意见(暂行)》(德政〔2012〕171号文)同时废止。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2日

德化县扶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支持耕地

地力提升实施意见(暂行)

为进一步贯彻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闽财农〔2016〕63号)等文件精神,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鼓励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推进粮食适度规模化经营

(一)培育生产大户

1.水稻生产:

(1)交售储备粮种粮大户

户种植水稻15亩以上(含流转),且每亩供储备粮收购300公斤的,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补贴250元。(各乡镇交售储备粮种粮大户总面积控制数见附件1。)

(2)不交售储备粮种粮大户

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并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相对连片种植水稻50—100亩给予补贴0.5万元;100—200亩给予补贴1万元;200亩以上给予补贴2万元。不再享受出售储备粮补贴。

农民合作社流转土地并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种植水稻200亩以上给予补贴0.8万元。不再享受出售储备粮补贴。

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再生稻30亩以上,栽培管理水平较高,每亩给予补贴100元。

2.杂粮生产:户种植杂粮(马铃薯、玉米)50亩以上(含流转),并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每亩给予补贴100元。玉米套种的,面积按总面积的60%折算。

3.发展粮食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对被确认为市级、省级示范场、示范社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0.8万元和1万元。

(二)粮食生产专业服务队

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粮食生产专业服务队、水稻病虫害专业防治队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代耕、代种、代收、专业化统防统治防控活动,达到200亩以上,每年给予补贴3000元(县、乡农技人员指导实施)。

(三)扶持粮食产业化发展

本县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对粮食及粮食“下游”产品的加工、包装,有独立的商标,并取得QS或SC认证,在县级以上城市设立销售网点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万元。

二、支持耕地地力提升

相对集中连片当年新种植紫云英(提供购种发票)、油菜等绿肥30亩以上,栽培管理水平较高,长势良好,每亩给予补贴80元。

三、规范资金管理

1.本意见采取统筹安排省里下达的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扶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等资金。该项目由县农业局、商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织实施,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2.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从事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必须依法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在县产权交易中心备案,且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需在工商部门注册。

3.建立申报、公示、核实、验收制度。由实施主体申报,乡镇公示、核实,县农业局验收(表格附后)。申报和核实要实是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符合扶持标准的,次年在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同时,通过一折(卡)通将扶持或奖励资金发放到经营者手中。

四、附则

1.本意见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2.实施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本意见将作相应调整。

3.本实施意见自2017年1月22日起施行。

附件:1.各乡镇交售储备粮种粮大户总面积控制数

2.德化县交售储备粮种粮大户申报表

3.德化县交售储备粮种粮大户申报汇总表

4.德化县德化县不交售储备粮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申报验收表

5.德化县杂粮(马铃薯、玉米)种植(50亩以上)申报验收表

6.德化县绿肥种植(30亩以上)申报验收表

附件1

各乡镇交售储备粮种粮大户总面积控制数

单位:亩

乡 镇

交售储备粮种粮大户

总面积控制数

龙门滩镇

500

雷峰镇

1000

南埕镇

500

水口镇

400

国宝乡

500

赤水镇

750

美湖乡

650

大铭乡

180

上涌镇

2200

汤头乡

1400

葛坑镇

600

杨梅乡

170

合 计

8850

注:《德化县扶持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实施意见(暂行)》(德政〔2012〕171号)文件确定的控制数。


附件2

德化县交售储备粮种粮大户申报表

乡镇:

申报人

联系电话

住址

一卡(折)通户名帐号

上年水稻生

产情况

面积(亩)

产量(公斤)

当年水稻生

产情况

面积(亩)

产量(公斤)

当年拟交售储备粮情况

面积(亩)

拟交售储备粮(公斤)

村民小组: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村委会:

签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

签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局:

签章:

年 月 日

县商务局:

签章: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年德化县交售储备粮种粮大户申报汇总表

   乡(镇)盖章      单位:亩、公斤

序号

村、组

姓名

联系电话

水稻面积

拟交售

储备粮

备注

合 计

注:储备粮种粮大户申报需经公示无异议后审核汇总(申报表、汇总表)于8月30日前送县农业局。

填报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长签字:

附件4

德化县不交售储备粮种粮大户(家庭农场、

农民合作社)申报验收表

乡镇:

实施单位(个人)

实施主体类型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住址

一卡(折)户名帐号

水稻生产情况

地点

面积(亩)

村委会:

签章:

年 月 日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签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

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注:验收表、工商注册执照及土地流转合同于作物收获前两个月内报送县农业局。

附件5

德化县杂粮(马铃薯、玉米)种植(50亩以上)

申报验收表

乡镇:

申报人

联系电话

住址

一卡(折)户名帐号

杂粮生产情况

地点

杂粮种类

面积(亩)

村委会:

签章:

年 月 日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签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

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注:验收表及土地流转合同于杂粮收获前两个月内报送县农业局。

附件6

德化县绿肥种植(30亩以上)申报验收表

乡镇:

申报人

联系电话

住址

一卡(折)户名帐号

绿肥种植情况

地点

绿肥种类

面积(亩)

村委会:

签章:

年 月 日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签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

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注:验收表(紫云英购种发票)于绿肥收获前两个月内报送县农业局。


县直有关单位:县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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