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10-28 00:00:00   来源:德化县-政府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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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泉政办〔2016〕62号)工作部署,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5〕1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28号)、《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泉政办〔2016〕62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就整合建立我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构筑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管办分离原则

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与交易市场完全脱钩,做到职能分离、政事分开。

(二)统一规范原则

整合我县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统一机构、统一场地、统一管理。合理整合利用现有的软硬件,切实降低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

(三)依法监督原则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及职责分工,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审核备案、交易过程、履约情况、投诉处理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保证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四)因地适宜原则

根据我县距离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比较远的实际,按照《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泉政办〔2016〕62号)意见和便民高效原则,我县保留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为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

三、组建方式

(一)调整划转职能

将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能划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整合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交易平台,建立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实施统一制度规则,共享信息服务系统,规范交易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管部门等提供综合服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泉政办〔2016〕62号),我县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为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加挂“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化县分中心”牌子,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与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规定要求,调整设置管理与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事业机构,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内设机构办公室加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牌子。在原隶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德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基础上,组建“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为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财政核补,机构规格为股级,类别为公益一类,编制人数7名,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不再保留德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回原核定事业编制3名。

(三)主要职责

负责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维护,为县本级和全县各乡镇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进场活动提供场所;负责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的现场录音、录像和音频视频资料保存等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和记录档案,为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提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对参与交易活动的评审(标)专家进行场内管理和考核;接受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

四、有效整合资源

(一)整合信息系统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2016 年6月底前,建立覆盖市、县两级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充分发挥电子服务系统枢纽作用,实现交易、服务、监管等信息和资源的互联互通,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2016年底前,建成统一的电子行政监督系统,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的动态监督、防范预警和协同监管。

(二)整合场所资源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应充分利用现有场所资源,满足招标文件备案、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评审)和拍卖活动。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新规划设计的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中规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面积1500-2000平方米。

(三)整合专家资源

按照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评标专家和评审专家分类标准,整合共享专家资源,积极推广专家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加强评标专家日常监督管理,对评标、评审专家的工作态度、评标纪律、专业水平、保密情况等予以记录并进行定期考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建立专家黑名单制度,强化专家责任追究。

五、组织实施保障

(一)组织分工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指导、协调各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工作;县编办会同发改局提出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与服务的机构职能调整设置意见;各公共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本单位职能内的公共资源规则体系建设和行业监管工作。

(二)加强领导

我县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化县分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重要工作和相关政策措施作出决策,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实施步骤

2016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2017年6月底前,形成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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