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经信委关于报送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龙头促进计划 “三个一批”项目的通知
2017-01-06 00:00:00   来源:泉州经信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经信(经济)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科经局:

现将《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三个一批”项目的通知》(闽经信函投资〔2017〕11号),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三个一批”项目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本地区2016年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三个一批”的实施情况,并书面上报我委。

二、做好2017年省级龙头企业填报“三个一批”项目表工作,已列入省政府《关于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14〕26号)和省经信委《关于印发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经信投资〔2016〕143号)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含物流业)产业龙头项目,其中,属于企业集团的可填报其所属企业的“三个一批”项目,属于企业的可填报其所属集团的“三个一批”项目。对原有产业龙头,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现有推荐条件的,应予剔除。

三、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在泉央企、省属控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新增推荐行业排位前列的企业名单,所属行业范围大类按照闽政文〔2014〕26号文划分,包括石化、电子信息、汽车、船舶、机械装备、钢铁、稀土及有色、建材、纺织服装鞋业、轻工、生物医药、能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工艺美术、物流等行业。

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于2017年1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2016年“三个一批”实施情况总结和2017年“三个一批”项目情况表正式行文上报我委(含电子版)。

联系人:技术进步与投资科 沈旅程

联系电话:28382808 邮箱:22284742@

附件: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三个一批”项目的通知(闽经信函投资〔2017〕11号)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月6日


·闽经信函投资〔2017〕11号-附件.2017年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三个一批”项目表.xls
·闽经信函投资〔2017〕1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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