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水利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1-05 00:00:00   来源:泉州永春政府   评论:0 点击:

永水利〔2017〕1号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级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春县水利信息网”(http://www.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城关留安路105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82447;传真:0595-23894190;电子邮箱:yc23882447@)。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6〕73号),2016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历年累计34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机构职能;二是重大建设项目;三是应急管理;四是抢险救灾;五是工作动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网”( /)和“永春县水利信息网”( http://www. ),即可查询本局公开的各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情况。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历年来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报告、请示、函等涉及政府内部工作信息方面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和探索,我局该项工作中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即加强对本局主动公开类信息的及时更新,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职能作用。今后我们将及时梳理汇总需要公开的信息,并上网公布。2017年,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按《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1

34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1

34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永春县水利局

2017年1月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