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7-1-4 |
备注/文号: | 泉洛司〔2017〕4号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
附 件: | -- |
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一期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月6日下午3:30
二、活动地点
区中途之家(河市司法所内)
三、活动内容
邀请洛江区普法讲师团成员、泉州麒顺律师事务所主任
吴俊猛授课。
四、活动要求
1.请各司法所指定一名司法协理员负责带队组织参训社区服刑人员往返区级“中途之家”,确保人员安全,并全程协助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2.请各司法所在1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参训人员名单上报区社区矫正管理局(邮箱:ljsfj22630148@)。
泉州市洛江区司法局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