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下洋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1-04 00:00:00   来源:泉州永春政府   评论:0 点击:

根据永政办[2016]180号的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永春县档案馆发布,联系电话:0595-23982339传真:0595-23982318电子邮箱:3847918@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本级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6年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认真开展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镇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下洋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同时确定一名熟悉业务、办事认真负责的干部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编制《下洋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下洋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编写《指南》,对公众获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程序、范围、时限作出说明。编写组织机构信息,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法等。将重大决策、年度重点工作与措施、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等政府信息公开编入本部门的《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对镇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实行统一领导,镇主要领导进行信息的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实行归口管理,制作和发布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在镇村设立政务公开信息栏及时发布最新政务信息。

(四)建章立制,规范运行。我镇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部署,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做出了硬性规定和明确要求,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使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五)学习培训情况。为促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务公开、软环境建设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6年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16条,历年累计数量313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信息7条;贯彻落实国家农村工作政策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其他信息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本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一是通过公示栏、板报等方式公布。二是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永春县档案馆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初步实践和探索,我镇该项工作中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操作,严格编审制度,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加强对本镇主动公开类信息的及时更新,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职能作用。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6

31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6

31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文件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