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1-03 00:00:00   来源:泉州永春政府   评论:0 点击:

永政台〔2017〕1号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其电子版可在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议,请与永春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永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衙口街1号县台办;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82452;传真:0595-23882452 ;电子邮箱:ycwsqtb@)。

一、概述

一年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认真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信息质量,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我办政务公开工作,2016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7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7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协同配合

我办高度重视,组织全员召开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并指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相关信息的搜集和录入,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人员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和高质量。

(二)健全机制、落实制度

逐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各项制度,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遵循“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投入到位、责任到位,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认真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经过梳理,本办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7条,历年累计12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网址为

2、在县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3、咨询、查询方式。

地址:永春县衙口街1号县台办,电话:0595—23882452,邮编:36260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其中6月1日-9月30日15:00-18:00,电子邮件:ycwsqtb@;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暂无。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暂无。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自《条例》施行以来,我办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条例》施行以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费或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条例》施行以来,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过去一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继续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和《办法》的精神,要提高思想认识,也要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目标、分工和责任,继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永春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6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7

12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7

12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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