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农业局关于永春裕昌养殖有限公司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通过的公示
2017-01-03 00:00:00   来源:泉州永春政府   评论:0 点击:

根据《泉州市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项目申报指南和验收办法的通知》(泉农〔2015〕17号)、《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永政文〔2015〕125号)的要求,县农业局会同县环保、财政部门、养殖场所辖乡镇工作人员于2016年12月29日对已完成改造的规模生猪养殖场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通过改造验收的永春裕昌养殖有限公司标准化改造项目主要建设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开时间2017年1月3日-1月9日(5个工作日),欢迎公众监督该项目实施情况,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农业局反映,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永春县农业局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

电话:0595-23862661。

附件: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情况公示表.doc

永春县农业局

2017年1月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