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锦斗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1-03 00:00:00   来源:泉州永春政府   评论:0 点击:

永锦政〔2017〕1号

永春县信息公开办公室: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永春政府网”(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锦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锦斗镇锦溪村1号;邮编:362613;电话:0595-23931815;传真:0595-23931106;电子邮箱:jindouzhen@)。

  一、概述

  2016年,锦斗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6〕7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善机制、制定措施,加强信息更新维护等,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我镇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创新机制,强化领导,构筑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了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立卷归档等工作制度,建立了政务公开督查长效机制,对信息公开情况不定期督促检查。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有力推动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强化保密审查机制。加强保密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和研究,扎实提高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格审核信息内容,对已经发布的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再次保密审查,对不符合《条例》、《办法》要求的公开信息应及时更正。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对《条例》、《办法》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加强领导干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办讲座、以会带训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主要通过锦斗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公开栏、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收集、分类,2016年度锦斗镇政府信息公开在锦斗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32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收集、分类,2016年度锦斗镇政府信息公开在福建永春政府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占总体比例的4.1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的4.17%;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的4.1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5条,占总体比例的62.49%;应主动公开的其他类政府信息6条,占总体比例的25%。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镇利用“福建永春政府网”这个网络平台,及时做好信息发布,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除网络平台外,我镇还充分利用广播、公开栏、镇档案室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也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

  (二)受理办理情况。未收到任何申请,所以没办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个人合法权益和内部文件等方面内容。不予公开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公开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另一方面是转发上级文件和内部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的目的,努力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开工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2名专兼职人员;因没发生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所以没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办法》有关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无一项泄露国家秘密或侵犯第三方权益,没有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由于对《条例》、《办法》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够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二是无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繁杂,故在内容产生后未能及时处理公开,导致有时未能及时上传。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充实人员力量,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经历一个从准备、发展到成熟的过程,因公开基础有限、氛围有别,其进展步伐可能有所缓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2016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24

329

其中:1.主动公开文件数

24

329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0

0

   3.不予公开文件数

0

0

受理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文件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锦斗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