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
2017-01-03 00:00:00   来源:泉州永春政府   评论:0 点击: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组织现场检查,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符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23870697(传真:23899728) 邮编:362600

通讯地址:永春县原工商局大楼

企业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

质量负责人

注册地址

营业

1

永春县康泽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李雅婷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特此公告。

永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