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 2 号
晋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
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6〕278号)、《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闽国税函〔2016〕288号)要求,我局对截止2016年7月31日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确定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1份。
特此公告。
晋江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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