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岐山矿区陶瓷土矿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2016-03-30 00:00:00   来源:泉州市自然资源局   评论:0 点击:

泉矿出告【2016】第2号

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现就拍卖出让永春县岐山矿区陶瓷土矿探矿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永春县岐山矿区陶瓷土矿探矿权勘查区位于永春县城北西305°方位、直距约32km处,隶属永春县桂洋镇岐山村管辖。勘查区范围拐点坐标为:

序号

经度

纬度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18°04'45″

25°31′45″

2

118°05′00″

25°31′45″

3

118°05′00″

25°32′00″

4

118°05′45″

25°32′00″

5

118°05′45″

25°31′30″

6

118°05′30″

25°31′30″

7

118°05′30″

25°31′15″

8

118°04′45″

25°31′15″

勘查区面积约1.94km2,矿种为陶瓷土矿。根据福建省197地质大队出具的《福建省永春县岐山矿区高岭土矿预查地质报告》,矿区范围内共发现高岭土矿体1个,属质地坚硬、无可塑性的硬质陶瓷土,预测该矿体矿石量(334?)为16.43万吨。

二、竞买资格: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均可申请竞买。

三、出让方式及出让年限:采用无底价拍卖方式出让,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探矿权的出让年限为贰年,自取得探矿权许可证之日起计算,根据相关规定可申请延续。具体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四、竞买起始价:人民币28.6万元。

五、公告发布时间,报名、拍卖时间及地点: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3月30日;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19日17时(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泉州劳动保障大厦十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2016年4月21日15时30分,拍卖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一会议室。

六、竞买单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填写和签章的《竞买申请书》、《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确认内容的《探矿权出让合同》。

七、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人民币8万元;

竞买保证金应在2016年4月19日17时前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银行账号:17610155260000106

竞买人竞得该探矿权后,需向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具体详见《拍卖出让须知》)。在按规定缴纳成交价款后,保证金予以退还,如竞得人不按规定缴纳价款,视为违约,出让方依法收回该探矿权,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未竞得者,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成交确认:本次出让为无底价拍卖出让,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果竞买人不足3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终止本次拍卖。

九、风险提示与现场踏勘:本次探矿权出让范围的地质工作程度较低,无普查以上地质资料,存在找矿风险,提供的勘查区有关找矿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且存在由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规划、环保、林业、产业等相关政策调整而导致探明矿产资源后无法转采的政策风险。出让方对找矿风险和政策风险不作承诺。矿山建设开发,应符合福建省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对已提交竞买申请书的竞买者,视为已进行现场踏勘,知悉矿区现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产业政策,并对出让文件内容和出让探矿权情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竞买人对有关书面承诺,应承担全面履行责任,不可撤回。

十、若对该探矿权出让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泉州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反映。

十一、拍卖出让文件及具体事宜,请向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595-22819006,15375815006,联系人:袁先生,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泉州劳动保障大厦十楼。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发布日期: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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